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大楼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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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大楼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HBDSA12100560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大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大楼项目工程监理 。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大岭山镇原第二工业区内 。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214.315㎡,总建筑面积约16786.12㎡。拟新建中心大楼1栋10层,建筑面积为14992.12㎡;地下室1层,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794.0㎡;建筑高度为41.9m;最大跨度约9m。
(4)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 类别:房屋建筑工程—一般公共建筑工程,等级:二级 。
(5)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总监理服务期限计划为37个月(其中,从招标人正式通知设计人启动施工图设计工作之日起,施工图设计监理服务期1个月;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工程监理服务期12个月,包括对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的监理;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最终的施工图设计监理服务期、工程监理服务期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实际总工期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875.27万元,其中概算工程建安费为6883.49万元 。
(7)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标段划分: 1个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 。
2.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程内容和范围:
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大楼项目工程监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监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的内容、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环保、文明、合同等的监理。具体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概算书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对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工作(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进行监理,具体按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概算书、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经审定预算价文件对施工全过程工作进行监理,具体按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和有关监理规范对工程保修工作进行监理。
(2)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阶段:■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阶段);■其他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监理(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
(3)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总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37个月(其中,从招标人正式通知设计人启动施工图设计工作之日起,施工图设计监理服务期暂定为1个月;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工程监理服务期暂定为12个月,包括对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的监理;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24个月)。
注:本招标项目最终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期以不短于本工程施工实际总工期和质量保修期(含缺项责任期)为准。
(4)本招标项目投资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 概算 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6883.49万元。【项目预算尚未确定】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元。【项目预算已确定】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工程监理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需随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3.3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关于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郑先生,0769-22998786;15018810816),通过线上支付及快递的方式出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交(无需密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05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0)。投标会时间:2021年 05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电话: 0769-82783008 ;
地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电话:0769-22897012;
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 403(C)住建科办公室;
7.2 投标担保金额:20000元 ,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3)其他:银行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招 标 人:东莞市大岭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大岭山镇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唐艳平 联 系 人:郑泽鑫
电 话:0769-82783008 电 话:0769-2299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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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0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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