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雅日玻璃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治单体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1 11:25:32 次数:
东莞雅日玻璃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治单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ZGCZB2021-13
本招标项目东莞雅日玻璃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治单体工程己由东莞市石碣镇四甲榴洲股东大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石碣镇四甲榴洲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自筹,招标人为东莞市石碣镇四甲榴洲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雅日玻璃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治单体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石碣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东莞雅日玻璃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治单体工程,工程造价340370.82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340370.82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15136.47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325234.35元(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15136.47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审核单位:江西中江照价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雅日玻璃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治单体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管工程、路面工程、隔油池工程。
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09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1月04日。
3.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合格 标准。
4.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1请于2021年 09 月 10 日至2021年 09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会时间:2021年 09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东莞市石碣镇四甲村委会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担保金额:/,投标担保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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