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科研路二街道路升级及路灯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时间:2022/6/8 17:47:34 次数:

招标公告               

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科研路二街道路升级及路灯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ZGCZB2022-03_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科研路二街道路升级及路灯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凤岗镇五联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凤岗镇五联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科研路二街道路升级及路灯配套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科研路二街道路升级及路灯配套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改造,污水管道及雨水管道改造、新增路灯等,总改造长度约105米,总投资约178.66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786635.49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786635.4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353668.04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125729.09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程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科研路二街道路升级及路灯配套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新建混凝土路面、土方挖(填)弃、修复原有化粪池及更换井盖、铺设雨水管、新增路灯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06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1016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5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3.2.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2.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1231日至 202212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1231日。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由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11231日至 202212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21231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的公告》,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相关活动。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 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0609日至202206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6922998786),通过线上支付及快递的方式出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

4.2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已购买过该项目资料的投标单位,无须重新购买。请已购买的投标单位及时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及对应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前来领取相关报名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6160930分。投标会时间:202206160930分,地点:东莞市凤岗镇五联股份经济联合社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jhhzgc.com/)发布。

       7.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元,投标担保形式:/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凤岗镇五联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86631439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镇兴路8

8.2 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凤岗镇五联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镇兴路8

  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1510

  编:

523000

  编:

523000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陈工

  话:

0769-87751179

  话:

076922998786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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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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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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