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一路住宅区、元湖一路住宅区后巷硬底化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2/10/14 18:14:22 次数:
东湖一路住宅区、元湖一路住宅区后巷硬底化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湖一路住宅区、元湖一路住宅区后巷硬底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桥头镇岗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莞市桥头镇岗头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预算金额、绿色文明费等)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湖一路住宅区、元湖一路住宅区后巷硬底化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QTAQTC12200358。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桥头镇。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湖一路住宅区、元湖一路住宅区后巷硬底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混凝土路面,铺设管道,道路总长约116.4米,管道管径为DN300,总投资约182.8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02月27日。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湖一路住宅区、元湖一路住宅区后巷硬底化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挖(回)弃、新建混泥土路面、铺设管道、砌筑井、雨水口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7。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 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 50% ;
(6)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各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下同。
3.3 在本次招标中,共分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建档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中所列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项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方可被邀请参加本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具体办理要求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桥头镇栏目(网址:http://www.dg.gov.cn/qiaotou/)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会时间:2022年 10月 24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六楼开标室。
5.3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桥头镇栏目(网址:http://www.dg.gov.cn/qiaotou/)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东莞桥头镇栏目公告为准。
招标人:东莞市桥头镇岗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岗头村桥东路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
南七街260号 1栋510室
邮 编: 52352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李杰红 联 系 人: 陈志伟
电 话: 0769-83341081 电 话: 0769-2299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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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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